格拉古兄弟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Gracchi,reforms of》
公元前133~前121年古罗马政治家格拉古兄弟推行的以土地问题为中心的改革活动。兄提比留·格拉古(前162~前133)、弟盖乌斯·格拉古(前 153~ 前121 ),生活在罗马城邦扩张为地中海霸国的时代。罗马领土的急剧膨胀,财富的增长和奴隶占有制的迅速发展,导致土地集中和大批农民破产,促使社会矛盾日趋激烈。
格拉古兄弟出身于豪门贵族,受过希腊启蒙主义思想
教育,长于演说。提比留青年时投身军伍,经历对迦太基的战役和在西班牙的殖民战争,了解时务,体察民情,锐意改革。公元前133年提比留当选为保民官 ,提出土地法案,规定公民每户所占公有地不能超过1000尤格;超额土地由国家偿付地价,收归国有,并划成每块30尤格的份地分给贫穷农民,由一个三人
委员会负责分配土地。经过激烈斗争,法案经公民大会通过。元老贵族保守势力竭力反对改革法案的实施。提比留在竞选下一年(前132)的保民官时 ,元老 院贵族蓄意挑起械斗,提比留连同他的300名 支持者被 杀害。但失地农民要求分配土地的斗争并未停息 ,在他 死后10年 间仍有7.5万多公民分得份地。
公元前123和公元前122年,盖乌斯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留的土地法,还提出了实行赈济城市贫民的粮食法和授与骑士
司法权的审判法等内容广泛的法 案。公元前121年 ,反对改革的元老贵族杀害了盖乌斯及其追随者3000余众。但盖乌斯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来。
格拉古兄弟改革,从单纯的土地立法发展为广泛的改革运动,冲击了豪门贵族的统治,对于罗马社会的发展起了促进
作用。
汉代的社会结构
在西汉封建社会中,基本的阶级是彼此对立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包括皇帝、贵族、官僚以及一般的地主,他们是封建统治阶级。农民阶级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相当于农民。他们是被统治阶级。商人的经济地位比较复杂。大商人一般都是大地主,是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小商人虽然不是劳动群众,但其经济地位类似手工业者和自耕农,是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数量颇大的奴婢,他们的身份和经济地位最为底下,但不是汉代封建社会的基本阶级。
在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各个阶级都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变化。地主阶级和大商人迅速扩充势力,强占民田,役使和盘剥农民,掠夺财货奴婢,其中一部分逐步发展成豪强大族。农民阶级中的自耕农,经过汉初一个短暂的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后,少数上升为地主,多数则逐步陷入破产流亡的境地,从中分离出大量的人,成为“游食”的小商小贩,或者补充着原有的佃农、佣工和奴婢的队伍。
东汉豪强势力的成长
东汉后期的士大夫中,出现了一些累世专攻一经的家族,他们的弟子动辄数百人甚至数千人。通过经学入仕,又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例如世传欧阳《尚书》之学的弘农杨氏,自杨震以后,四世皆为三公;世传孟氏《易》学的汝南袁氏,自袁安以后,四世中居三公之位者多至五人。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他们由于世居高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领袖。所谓世家大族,就是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上具有这种种特征的家族。东汉时期选士唯“论族姓阀阅”,所以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中照例得到优先。
世家大族是大地主中长期发展起来的一个特殊阶层。由于他们的政治、经济以及意识形态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所以当政的外戚往往要同他们联结,甚至当政的宦官也不能不同他们周旋。世家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势力,更具有垄断性质。太守莅郡,往往要辟本地的世家大族为掾属,委政于他们。操纵了本州本郡政治的世家大族,实际上统治了这些州郡。崔塞在《政论》中记有这样的歌谣:“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这表明地方势力的强大,已超过皇帝诏书的力量了。
阿拉伯帝国(632~1258)
阿拉伯帝国(632~1258)
Arab Empire
阿拉伯人建立的伊斯兰哈里发国家。中国史书称之为大食。西方史籍称之为萨拉森帝国。610年,穆罕默德在麦加创立了伊斯兰教。到他逝世时(632),一个以伊斯兰教为共同信仰的、政教合一的、统一的阿拉伯国家出现于阿拉伯半岛。阿拉伯帝国历史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四大哈里发时期(632~661) 穆罕默德之后,阿拉伯国家的首脑称为哈里发,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最初的四大哈里发由穆斯林公社选举产生。第一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632~634在位)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 634~644在位 ) 先后征服拜占廷统治下的叙利亚(636)、巴勒斯坦(637)和埃及,占领了从波斯湾到高加索,从伊拉克到波斯本土的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欧麦尔还在辽阔的领土上建立了行政管理体制。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在位)东灭萨 珊王朝(651),西达北非昔兰尼加。在位期间,阿拉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和教派分歧日趋激烈,奥斯曼本人和第四任哈里发阿里(656~661在位)先后被杀。661年叙利亚总督穆阿维亚即位哈里发,以大马士革为首都,建立了倭马亚王朝。哈里发改为世袭,实际上是帝国的君主。
倭马亚王朝时期(661~750) 8世纪初,倭马亚王朝的政权巩固以后,阿拉伯贵族又发动了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在东线,征服了布哈拉、撒马尔罕、信德及部分旁遮普地区。在西线,攻占埃及以西的北非地区后,于711年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占领了安达卢西亚。后在入侵法兰克王国的普瓦提埃战役(732)中战败,退回西班牙。至8世纪中叶倭马亚王朝后期,阿拉伯帝国的版图西临大西洋,东至中亚河外地区,成为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庞大封建军事帝国。
府机构,并继续实行由阿拉伯军事贵族执政的政策。封建土地制度逐渐完备,被称为伊克塔的封建采邑日益增多。阿拉伯语成为帝国的正式语言,政府的一切文件必须用阿拉伯文书写。
8 世纪20年代以后,阿拉伯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激化,内讧不止。一直受歧视、受压迫的非阿拉伯穆斯林纷纷揭竿而起。阿拔斯的后裔阿布·阿拔斯 (750~754在位)利用波斯籍释奴阿布·穆斯利姆在呼罗珊的力量,联合什叶派,于750年推翻了倭马亚家族的统治,建立了阿拔斯王朝。曼苏尔(754~775在位)时迁都巴格达(762)。中国史书称该王朝为黑衣大食。
阿拔斯王朝时期(750~1258) 阿拔斯王朝建立后最初的近100年,特别是哈伦·拉西德和麦蒙执政时期,是阿拉伯帝国的极盛时代。751年阿拉伯帝国军队在中亚怛罗斯战役中,击败中国唐朝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军队,控制了中亚的大部分地区。在这时期,帝国仿效波斯旧制,建立起完整的行政体制,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重视兴修水利,使肥沃的新月地带、中亚的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埃及的尼罗河流域等地区的
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帝国境内的丰富资源和过境贸易,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阿拉伯商人的足迹遍布亚、非、欧三大洲。巴格达成为著名的世界商业和贸易中心之一。经济的发展促进了
科学文化的进步与繁荣。在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创造出光辉灿烂的阿拉伯文化,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伟大贡献。伊斯兰教已成为埃及、叙利亚、伊拉克、波斯、北非等地大部分居民共同信仰的宗教。
9 世纪中叶后,突厥人逐渐取得权势,阿拔斯王朝进入分裂和衰落时期。突厥将领握有军权,专横跋扈,任意废立甚至杀害哈里发。哈里发完全成为他们手中的傀儡。各地封建主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如阿拉伯人在北非的西部建立了伊德里斯王朝(789~956)和艾格莱卜王朝(800~908);在摩苏尔和阿勒颇建立了哈姆丹尼王朝(929~1003);波斯人和突厥人在波斯、中亚和小亚细亚等地建立了萨曼王朝、伽色尼王朝、布韦希王朝、塞尔柱帝国,以及在埃及、叙利亚和也门建立了阿尤布王朝(1171~1250)。此外,还有两个哈里发王朝:一个是法蒂玛王朝。该王朝是当时最强大的哈里发王朝。中国史书称之为绿衣大食。另一个是由倭马亚人后裔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1991年9月伊拉克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地区领导第十次代表大会会场(929~961在位)在西班牙建立的后倭马亚王朝(929~1031),建都科尔多瓦。中国史书称之为白衣大食。在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及其后的两位统治者在位时期,阿拉伯人在西部的统治达到极盛时代。当时,科尔多瓦与巴格达和开罗齐名,成为阿拉伯三大文化中心之一,对阿拉伯文化在西方的传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8 世纪70~80年代的蒙面人起义、816~837年的巴贝克起义和869~883年的辛吉起义,给阿拔斯王朝以沉重的打击。到10世纪中叶,王朝实际统治区域仅限于巴格达及其周围地区。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占领巴格达,哈里发失去了一切世俗权力,只保留了宗教领袖的地位。1258年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率领蒙古军队攻陷巴格达,杀死哈里发,阿拉伯帝国遂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