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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7-26 01:49 PM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1997硕士入学新闻实务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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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1997硕士入学新闻实务试题
科目代码:535
科目名称:新闻实务(含采访写作、编辑、评论)
招生专业:新闻学
一、名词解释(共10分)
(一)《色彩的世界》(4分)
(二)采访札记 (4分)
(三)绝对性修改 (2分)
二、新闻采写论述题:记者在采访中进行现场观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0分)
三、新闻采写论述题:简论穆青新闻作品的写作特色。(15分)
四、从专刊编辑角度,评述下列专刊。(20分)
这是1996年10月16日《法制日报》《社会特刊》版的一期专刊。刊头是《时事·世风(本期主题:打假更须用足法)》。此刊共选用四篇稿件和两幅照片。其中一幅是何山讲话时的特写镜头,另一幅是何山获得290元赔偿后将其捐给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捐赠现场情景。四篇稿件在版面上的位置依次是上左、上右、下左、下右。附四篇稿件的摘要。
(一)打假更须用足法
——第二次“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座谈会”综述
(张家广)
去年11月,一个由“打假英雄”王海唱主角的“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座谈会”引起各方关注。一年后的今天,同样主题的座谈会如期举行,消费者代表的席位上换了一个新的面孔,——王海出人意料地缺席了。
王海的缺席,引起人们一阵猜测,有知情者说;他自今年初转战南方,到各大商店买假索赔,很不顺手,商家翻脸不认帐,地方当局不支持,只得留然北归。索赔不获赔,打假缺本钱,如今滞留天津。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法学博士就此评论道,王海手持一本“消法”,凭个人力量,东征西讨,打假一年多,从未向法院递交过一张诉状,他依赖的仅是新闻舆论的力量,显得底气不足。这表明;相对于实力雄厚的经营者,任何个人都是弱者。没有健全的法制环境,没有司法部门的支持,“打假英雄”就没有用武之地。
王海的缺席,使这次座谈会少了几份戏剧色彩,多了几分平实的气氛。去年与会的,主要是经营者、消费者、行政部门的代表;而这次与会的,多是司法界、法学理论界人士,即便是政府官员,也多与法相关,如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工商局法规司和公平交易局、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打假办的官员。说法的、立法的、执法的,齐集一堂,成为本次座谈会的主角。
北京市的一些法院以他们的司法实践,对“消法”,特别是其中的第49条—一经营者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应加倍赔偿,做了最好的解释,同时也显示,通过审判活动贯彻“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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