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法硕试题分类解释(法律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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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
综述:对于综合课,我在这里有一点提醒大家的就是,复习的时候一定一定要细,不要觉得看着觉得都会,结果一做题目就忘记了,这个模糊不清,那个也模糊不清。从这几年的试题趋向来看,考察得越来越细,因此,复习过程中千万不要以为这个不会考,那个不会考,结果都没复习到。一定要把每个知识点都复习到位。至于,怎么复习,我个人觉得还是以看书为主,要把书本所涉及到的知识点过多几遍。当然,做题也是少不了,但是不应当为了做题而做题,一定要通过做题目来去记忆知识点。如果某个知识点你错了,那你就应当回到书本,好好重新复习。
关于法理学,大家都觉得比较难复习,这是由于法理学比较抽象的缘故,但是再抽象都好,由于知识点细化,所以绝大部分题目实际上并不算难,哪怕很多知识点你只是有个了解,并不明白其内在含义,你一样可以根据你知道的概念与特征得出正确的答案。
关于宪法与法制史,我个人觉得这两门课程没考到过多的理论基础,绝大部分题目都是记忆性的题目,所以我就不做解释了。在这里,主要是给大家一个鲜明的印象,那些知识点比较重要,肯定需要记忆的,每年都是必然考的。另外一个就是,大家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分类来去记忆。大家一定要做这些题目,做的目的就是记忆。
法理学
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 法的本体
67、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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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11:19 AM, 下载次数: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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