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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的星星 发表于 2008-1-22 04:17 PM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国政策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5年批准设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硕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从1996年正式实施,迄今为止已走过了十周年的历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自1996年起致力于法硕教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类似于美国“法律职业博士学位(JD)”的法律类专业学位,它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的专门人才为目标,其教育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司法部领导。人大法学院协助上述国家主管部门,参与了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的研究、论证和创建工作。自1996年起,人大法学院不仅成为国家批准的首批试点单位和主要培养单位之一,而且一直参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领导与组织工作。著名法学家、人大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担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迄今为止,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教程的编写工作由人大法学院主持、牵头进行的,同时,人大法学院也是教程主要编写单位之一。目前,人大法学院积极参与主持、组织正在筹备进行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大纲和教学用书的编写工作。

  从1996年9月起,人大法学院一直是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最多的院校之一。迄今为止,已招生10届,总计2925人;现有在校学生588人,2337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已从人大法学院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人大法学院各类人才培养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法学院拥有众多全国著名的法学家和教授,他们都共同参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为完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人大法学院还专门成立了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和法律硕士教研室,主要负责统筹安排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日常管理和论文指导安排工作。

  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人大法学院探索和总结了很多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式、方法:第一,法学院的著名学者和教授共同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学员们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各类学术活动,广泛地参与学术讨论与交流,在各自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第二,教学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不分专业,开设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等法律课程及相关案例课程。课程讲授注重实务性、应用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第三,在硕士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选择有关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论文要求突出应用性;第四,研究生主要分为两种培养方式:脱产班,学制两年,在校学习,签订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协议;不脱产班,学制三年,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人大法学院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师资条件和管理条件,培养出的研究生质量好、层次高,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上海等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主要分布于各级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单位、机构。

csc_198569 发表于 2008-7-4 03:41 AM

谢谢楼主

ajim 发表于 2008-7-4 10:09 AM

祝你好运

lszwci 发表于 2008-7-20 10:04 AM

谢谢楼主

8baofan 发表于 2008-10-14 11:13 AM

顶!!!

getmeok 发表于 2008-10-14 11:14 AM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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