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文专业课08年教育学统考之教育学原理强化班讲义(十)
第十讲 教师与学生153、教师职业的特点是什么?(辨析题)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的身心施加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教师职业的特点:(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2)教师职业是以教书育人为职责的职业。
154、简述教师的职责(简答题)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必须教好功课,通过教学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同时促进其个性发展;
(2)教师要做好班主任工作,组织课外、校外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
(3)教师要关心学生健康,保护学生身体正常发育,促进体质的增强,并培养其高尚的审美情趣,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使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形成良好个性。
155、简述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简答题)
教育者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而且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他把受教育者作为“教”的对象,以教育影响为手段,把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变化作为活动目的,力求使自己“教”的对象的身心发生合乎自己要求的变化。因此可以说,教育者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人的因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更确切地说是“教”的主体。
教师作为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其主体性具体表现为:教育过程设计的目的性、教育内容安排的计划性、教育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疑难解答的即时性、品德陶冶的全面性以及技能训练、能力形成、智力发展的意识性等等。
156、简述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简答题)。。。。。。获取更多资料请联系海文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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