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重难点分析 第一章 社会经济制度与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4)
8.对知识创造价值和知识经济应如何理解?知识经济正在逐步向全球覆盖,在知识经济中,商品价值的大部分表现的是由知识所有者所创造,也就是说,知识在价值创造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大。对于知识创造价值应如何理解,它是否与劳动价值论相冲突?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价值论”其实是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期的新发展。这主要表现为:劳动已是一个集合概念,或者说是总体劳动,劳动价值论是广义的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真正变成一种集合劳动,就劳动来说,脑力劳动占据主导地位,脑力劳动者是劳动者的主体,价值的生产与增殖将主要表现为复杂劳动的产物。随着知识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增强,复杂劳动也不再只强调劳动者的应用性技能、普遍知识和教育,而是强调劳动者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复杂劳动也就成为知识性劳动。根据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原理,知识经济时代的价值与其说是复杂劳动的创造,不如说是知识性劳动的创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经济时代的劳动价值论也即是知识价值论。知识性劳动可以看成是一种超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所以它与一般复杂劳动相比,能在同一劳动时间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是由于知识性劳动能力的形成,其本身就需要更长的培训时间和更高的培训费用。如在现代高科技企业里,需要对知识要素进行选择、组合和重新配置,这一过程越深入,诸种生产要素结合的难度就越大,并越具有全新的形式,而要达到此种目的的劳动就是一种全新的超级劳动,这些劳动的产品——知识含量高的产品就含有知识价值。 劳动价值论强调抽象劳动的同质性、可比较性,但这种可比较的抽象劳动应是简单劳动,所以复杂劳动应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所以衡量知识创造价值的多少时还应将知识性劳动转化为倍加的复杂劳动,由此再转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在马克思看来,复杂劳动转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是由市场来实现的。知识性劳动最终转化为简单劳动也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
1.如何理解商品的价值形式及其发展阶段?
《资本论》第1卷第1章“商品”的前两节论述了商品的价值实体、价值量以及生产商品的劳动问题,又在第3节“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价值的表现形式问题。
马克思分析价值形式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说明商品价值的表现机制,即价值究竟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用它的自然形式即商品体来表现的,而价值作为抽象劳动的凝结,是一个不可捉摸的东西,但也必须采取一定形式表现出来。价值究竟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马克思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它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得到独立的表现。”(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这就是说,人们只能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从商品的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上才能看到价值的存在。
马克思分析价值形式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说明货币的起源和本质。马克思详细研究了价值形式发展的历史,从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一直到最后的货币形式,指出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从而科学地阐明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
因为价值形式学说在分析了价值的内容即价值实体和价值量的基础上,又研究了价值的表现形式,使人们对价值概念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所以它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价值形式学说揭开了货币起源之谜,说明了货币的本质,所以它又是马克思货币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在历史上经历了四种发展形式,即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这里的货币是指金属货币。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商品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
2.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之间的关系如何?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价值形式的两极。马克思用以下公式分析了这两极:20码麻布=1件上衣。在上述价值关系中,公式两端的商品的地位是不同的。公式左端的商品麻布起主动作用,麻布通过与上衣相交换,使自身价值通过上衣的使用价值而相对地表现出来,麻布是主动地要表现自己价值的商品,就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公式右端的商品上衣起被动作用,上衣作为表现麻布的价值的材料,起着等价物的作用,就处于等价形式上。由此可见,相对价值形式是指处于价值形式公式左端,其价值由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即等价物)来相对表现的那个商品,亦即两个商品进行交换的价值关系中需要由另一个商品来表现其价值的商品。所以,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就是它的价值要由与之相交换的另一个商品来相对表现的形式。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其价值的质和量都只能通过等价形式的商品相对地表现出来,而不能自己表现自己,这就是它的特点。
等价形式是指处于价值形式公式右端,以自身的自然形态来表现其他商品价值的商品,亦即两个商品进行交换的价值关系中作为价值表现材料的商品,也就是叫等价物的那个商品。所以,“一个商品的等价形式就是它能与另一个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它有以下特征:第一,它的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第二,它的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第三,私人劳动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两极,一方面,它们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缺少任何一极,商品的价值就无法表现,商品价值也就没有了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它们又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同一个商品在同一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形式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而且在上述价值关系中,处于两极的商品的位置是不能互换的。
3.什么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与价格标准?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为商品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是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上相同,在量上可以比较。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只是想像的或观念的货币。
马克思说:“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1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劳动时间之所以是价值量的内在尺度,是因为价值量本身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而货币只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它是存在于其他商品之外的用来表现商品价值量的材料,从而成为价值量的外在尺度。因此,价值量的内在尺度决定外在尺度,外在尺度是内在尺度的表现形式。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货币即价值量的外在尺度的交换比例。因为用货币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商品价格,所以,这种交换比例即价格可以表现为与价值量完全相等的量,也可以表现为比它大或小的量,即价格与价值量可能发生偏离。可见;虽然价值量的内在尺度决定外在尺度,但外在尺度也反作用于内在尺度,外在尺度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偏离内在尺度的可能性。
价值尺度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马克思说。“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1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所以,价值尺度是指用货币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职能。货币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因为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本身也具有价值。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量用货币来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想像的观念的货币,但它是以实在的货币为依据的。
价格标准又叫“价格标度”,是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而派生出来的技术性职能,指包含某一固定重量贵金属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即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因为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为了把各种商品的不同价值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量(即不同的价格),货币本身也需要计量。于是人们便把某种贵金属的某一固定重量确定为计量单位即货币单位,这个货币单位又可以分为若干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