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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08-8-23 02:47 PM

广告学概论笔记-陈培爱 第七章 广告主体

  广告学概论笔记-陈培爱 第七章 广告主体

  一、填空题

  1. 目前在我国从事专业广告的组织主要有三类,即专营单位、兼营单位和代理单位。

  2. 广告公司的全面服务过程,一般可归纳为五个程序,即:研究——建议——提呈——执行——总结,按照“承揽业务——制定策略——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效果调查”。

  3. 媒介购买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专门从事媒介研究、媒介购买、媒介策划与实施等与媒介相关的业务服务。

  4. 从我国企业的广告管理现状来看,其广告管理组织大致可分为公关宣传型、销售配合型和营销管理型等三类。

  5. 按国际惯例,代理佣金的比率为:大众传播媒介的佣金比率是广告刊播费的15%,户外媒介的佣金比率为16.7%。在我国,承接国内广告业务的代理费为广告刊播费的10%,承办外商来华广告的代理费为广告刊播费的15%。

  6. 国际广告界在收取广告制作费方面也有一定的标准,即广告客户除了如数提供给广告公司各项广告制作支出外,还要给广告公司17.65%的加成,这是对广告公司代理其广告制作活动的报酬。而这也正好与媒介代理佣金一致。

  7. 为缓解双方矛盾,此后又出现了协商佣金制、实费制、议定收费制、效益分配制等收费制度。

  二、名词解释

  1. 广告代理公司:是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代理服务的机构。它一般又可根据规模大小分为综合型广告代理公司和专项服务型广告代理公司两类。

  2. 广告代理制:指的是广告代理方(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客户)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来开展一系列的广告活动,就是在广告客户、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介三者之间,确立广告公司为核心和中介的广告运作机制。

  3. 效益分配制,就是广告公司可以按一定的比例从它所代理广告的实际销售额中抽取相应的利润,但如果广告不能促进销售,则得不到利润回报。

gaowei1989 发表于 2008-10-15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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